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中曼
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曼石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31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01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为 22.61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402,261.00 元,扣除承销佣金及
保荐费合计人民币 48,066,914.16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856,335,346.84 元已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全部到账。本次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63,157,480.19 元,除已从募
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
15,090,566.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1,244,780.81 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88,989.70 元,具体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元
期初募集资金结余 86,669,323.75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71,823.7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5,897,500.00
加:利息收入 4,447.16
减: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 44,883,626.40
减:手续费 1,154.81
期末募集资金结余 41,788,989.7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88,989.7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8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 98100078801200000032 299,550.19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 36750188000077434 223,530.00
上海银行浦东支行 31619103003326925 83,252.85
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 50131000619964416 382,656.66
合 计 988,989.7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883,626.40 元用于钻井总承
包能力提升项目。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5,6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 080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二十
条之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
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
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
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 4,080 万元部分)为 4,178.9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4,178.90 万元不足募集资金净额的 5%。截至 2021 年 2 月,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
公司决定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归还
暂时补流的 4,080 万元后,将节余部分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曼石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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