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龙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就龙软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5 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9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1.59 元,
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381,927,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3,631,025.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22900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矿山安全生产大数据云服务平台项目”、“基于
“LongRuanGIS”的智慧矿山物联网管控平台项目开发”、“基于时空智能的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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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综合指挥与逃生引导系统与装备”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北京龙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
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
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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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并不排除该
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管理中心
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
算工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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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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