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医药科技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长城医药科技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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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医药科技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重要提示…………………………………………………………………………………………………………3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6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9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12
四、无效认购………………………………………………………………………………………………..15
五、清算与交割…………………………………………………………………………………………….16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7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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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医药科技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2 月 1 日证监许可[2021]318 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或“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长城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和设在深圳、北京、上海的直销机构,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
者可免于办理开户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
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6、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 1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投资者在募集
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7、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6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首次募集规
模不得超过募集规模上限,若募集期投资者的认购金额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采
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具体办法见本公告“二、(三)募集期销售规
模控制”。
8、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
点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长城医药科技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长城医药科技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10、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在本基金
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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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机构名录中更新。
11、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
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3、风险提示: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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