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1-039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亲自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审议《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5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本议案未获通过。

  反对的董事及理由如下:

  反对的董事                反对理由

   黄磊    公司收到金龙集团、金龙集团管理人以邮件形式发来的《关于提请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其提请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召

         集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

         间隔时间不足 15 天,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临时股东大会需

         提前 15 天发出通知的要求。

   戴铭锋   经查阅公司证券部转来的相关资料,金龙集团、金龙集团管理人发

         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的时间,与其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戴辉    经审阅公司证券部转来的相关资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

         龙集团、金龙集团管理人发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的时间,

         与其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肖攀    经审阅公司证券部转来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资料,

         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金龙集团、金龙集团管理人发来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的时间,与其提请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

         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间隔不足 15 天,不符合上述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普通股

         股东”的要求。

   罗瑶    经审阅公司证券部转来的相关资料,本人认为金龙集团、金龙集团

         管理人发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的时间,与其提请董事会召

         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

         求。

  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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