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网力: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ST网力        公告编号:2021-032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9 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1,646,449.26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01,922,636.87 元。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374,952,432.44 元,母公司未

分配的利润为-1,518,222,437.26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

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条件。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

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

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目前公司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

提出的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也不具备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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