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控: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安控科技           股票代码:300370

债券简称:16 安控债          债券代码:112460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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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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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6年9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32号文核准,北京安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简称为“16 安控债”,债券代码为“112460”。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 3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

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票面

年利率为 4.3%。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

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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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

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

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

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票面金额:每一张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

  9、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发行方式为一次发行;本次债券将采

取网下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本次

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银

行账户,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

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

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5、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4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计息期限:本次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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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

  17、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9、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

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BB,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1、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西部证券担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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