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景熙)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0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共召开七届董事会 7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含通讯表决)

  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时间              发表意见主要事项            意见类型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9 日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同意

           五、《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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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8 日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

2020 年 9 月 28 日  用资金承诺的议案》                   同意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

2020 年 11 月 27 日  用资金承诺的议案》                   同意

    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独立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累计时间约 12 天,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等,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考查

    公司在 2020 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块规则汇编》、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与规范运作手册》

  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1、2020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并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考查,我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建立了一系列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但相关制度并未得到有效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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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

项,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联系方式

  姓名:徐景熙;电子邮箱: 690926yu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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