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遵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

会的职能。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

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公司 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

  (2)《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4)《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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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对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情况进行监督,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公

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每次董事会会议、股

东大会的召开和有关决议及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

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

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制

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审核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客

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4、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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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

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6、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制订了严格的报送程序,有效地

控制了风险。公司对定期报告、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要事项,均已按照制

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备监管部门,

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

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督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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