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李茂生)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茂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0 年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 2020

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备注

加会议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票)

  3      3       0    0       0

  2020 年,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股东   实际出席        备注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

    2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募

集资金运用、独立董事聘用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度,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0 年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事项、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续聘 2020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对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

计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16 年非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一季度报告审阅中发现问题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

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

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

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

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了解、掌握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

交审计报告,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本人将在任期内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的发展。为方便与社会公众股东沟通,特公布

本人的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李茂生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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