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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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生物”或“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康泰生物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1

日公开发行35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5,6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08.06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1.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7002850056号《验

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4,691.94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8,710.95

减: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3,173.9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908.93

                  1

          项目                 金额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716.02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

14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2,7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1,469.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3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BJA20593《验资报告》。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98,530.9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减: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118,443.1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957.14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2,044.9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

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8年3月,公司、保荐机构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

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2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发生违

   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如下:

                                       初始存放金 期末余额

序号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额(万元) (万元)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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