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佳新材”)分别将所持汕头市远东轻化

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轻化”)58.62%和 41.38%的股权通过产

权交易所挂牌的形式予以转让,合计拟转让远东轻化 100%的股权。

  2、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评估结论为

参考依据,确定远东轻化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 24,000.00 万元。

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方以在相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3、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确定惠州市锦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锦阳”)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金佳新材与惠州锦阳签署了《产权交易

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4,000.00 万元。惠州锦阳按该合同约定

支付了首期价款 12,240 万元,占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1%。第二期价款

为 11,760 万元,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4、2020 年 2 月 21 日,远东轻化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

  5、截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金佳新材已收到惠州锦阳支

付的首期价款共 122,400,000 元;已收到第二期交易价款及其利息共

计 91,975,568.33 元;惠州锦阳尚需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3,00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金佳新材与惠州锦阳签订了《产权

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将第二期价款支付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延期期间剩余价款利率参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及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情况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金佳新材已收到惠州锦阳支付的

剩余交易价款 3,000 万元及利息 29.1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金佳新材已累计收到惠州锦阳支付的股权

转让款共计 24,000 万元及利息 466.74 万元,本次交易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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