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恒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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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恒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天弘恒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16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

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

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

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自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不含认购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

年。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

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五十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

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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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

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了在直销中心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除此之外,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08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20 年 0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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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2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2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9

九、基金的投资 ………………………………….. 39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47

十一、基金的业绩 ………………………………… 51

十二、基金的财产 ………………………………… 52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53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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