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要投入大

量的资金保障日常经营性需求及研发目标的顺利实现,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

核心竞争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337,917,089.3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为 74,074,075.00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4,814,815 元,占公

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05%。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盈 利 134,115,510.40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37,917,089.31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4,814,815 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网络信息安全作为知识密集型的新兴行业,具有科技含量高、技术及产品更

新升级快的特点,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为保障对人才培育、技术创新等方面的

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维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同时,由于行业本身季节性的

影响,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从日常生产经营、潜在的重大项目投资等方面

考虑,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2,297.27 万元,同比增长 40.14%;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11.55 万元,同比增长 45.43%。虽然近年来公司盈利

能力不断提高,但是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要持续在项

目研发、市场拓展、品牌推广以及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等多方面保持较高的投入。

  综合公司各方面资金需求,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以满足研发投入、

业务发展等需要,从而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三)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0 年度进行一定

比例的现金分红,同时需要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

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日

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

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

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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