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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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66                    隆鑫通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隆鑫通用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和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与金菱车世界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金菱车世界签订补充协议,即同意其延期支付租金及相应的

利息,系基于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有利于金菱车世界支付对上市公司的应付款

项。该笔应收款占公司 2020 年末应收款余额的比例为 0.48%,对公司当期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0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

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 2021 年经营计

划所制定,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

测,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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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江积海  陈朝辉  陈雪梅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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