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1-02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视频
会议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及高管人员列席
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进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
项进行了逐项检查,确认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
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3)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 , 即 不 超 过
610,898,756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
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
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
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调整。
(6)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7)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8)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9)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珠海年产 6.5GW 新世代高效晶硅太阳能
1 540,000.00 200,000.00
电池建设项目
义乌年产 10GW 新世代高效太阳能电池
2 170,000.00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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