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浙江德宏汽车电子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德宏汽车电

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耍�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明确了公司的担保原则

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星照、何斌辉、叶肖华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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