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雷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张雷,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客观的意见,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 8 次,亲自出席参加 8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    同意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   同意

              会议         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   同意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同意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2020 年 7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议案》

              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同意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  同意

2020 年 8 月 24 日     次会议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同意

              次会议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

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七次会议,本人均出席

了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年度预算、决算、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事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

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

对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并就相关投资

决策事项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

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

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随

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

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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