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2 1 – 0 1 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
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深交所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
登记日为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
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董事、监事 2020-2021 年度薪酬报告》
7、《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12、《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 8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议案 1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5-7、10-12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12 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董事、监事 2020-2021 年度薪酬报告》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00 √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00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12.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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