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二Ο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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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全体董事勤勉尽责,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积极贡献。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市、区有

关部门和出版集团、泰达控股等单位指导帮助与关心支持下,积极应对印

刷经营出现的困难局面,努力使公司经营保持平稳,同时完成了董事会的

换届工作。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提交本次会议讨论,本报告还将

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3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

非)-1593.72 万元,较上年减少 249.74%。

  (二)公司重大投资情况

  1、关于在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也无报告期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

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对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印业”)

同比例增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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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对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同比例增资的议案。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控股子公

司海顺印业的发展,公司和海顺印业其他少数股东(袁汝海等 16 位自然人)

拟对海顺印业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海顺印业是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

司,本次同比例增资主要用于海顺印业的生产经营与智能改造,以保证公

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021年3月8日,海顺印业已完成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情况

  1、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

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法定审计单位,包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等。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法定审计单位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

议案。

  2、公司审计情况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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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治理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控制度体系

和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

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业务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顺利完成了公司的换届选举工作,使公司治理结构保持稳定。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与会议召开均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程序执行,严格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存在侵

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

相符。

 1、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公

司发展实际,全面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各项业务的

管理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2、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

做好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投资者重

点关注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本报告期公司共发布各类公告 72 项。

 3、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

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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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划》,进一步提升对广大

投资者服务的水平,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听取中小投资者相关建

议,公司及时答复了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投资者提出的各种问题。

 4、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积极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和作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的经营战略、重大决策、实施董事会决议、指导公

司内部控制建设和保持高管人员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

则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公司采用了多种形式听取他们在公司

财务管理、资产整合、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建议,使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有效。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推荐,并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为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

届董事会届满。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选举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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