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二Ο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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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全体董事勤勉尽责,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积极贡献。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市、区有
关部门和出版集团、泰达控股等单位指导帮助与关心支持下,积极应对印
刷经营出现的困难局面,努力使公司经营保持平稳,同时完成了董事会的
换届工作。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提交本次会议讨论,本报告还将
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3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
非)-1593.72 万元,较上年减少 249.74%。
(二)公司重大投资情况
1、关于在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也无报告期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
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对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印业”)
同比例增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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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对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同比例增资的议案。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控股子公
司海顺印业的发展,公司和海顺印业其他少数股东(袁汝海等 16 位自然人)
拟对海顺印业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海顺印业是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
司,本次同比例增资主要用于海顺印业的生产经营与智能改造,以保证公
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021年3月8日,海顺印业已完成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情况
1、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
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法定审计单位,包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等。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法定审计单位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
议案。
2、公司审计情况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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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治理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控制度体系
和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
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业务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顺利完成了公司的换届选举工作,使公司治理结构保持稳定。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与会议召开均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程序执行,严格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存在侵
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
相符。
1、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公
司发展实际,全面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各项业务的
管理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2、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
做好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投资者重
点关注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本报告期公司共发布各类公告 72 项。
3、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
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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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公司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划》,进一步提升对广大
投资者服务的水平,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听取中小投资者相关建
议,公司及时答复了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投资者提出的各种问题。
4、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积极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和作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的经营战略、重大决策、实施董事会决议、指导公
司内部控制建设和保持高管人员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
则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公司采用了多种形式听取他们在公司
财务管理、资产整合、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建议,使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有效。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推荐,并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为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
届董事会届满。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选举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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