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年来,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2020 年,监事会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

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2020 年,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

实。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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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已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申请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

构性存款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该次会议决议已公告。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无需对外公告。

  4、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 年半年度)>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

已公告。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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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无需对外公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

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

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

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

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

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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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

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

公司无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无因违反《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而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

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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