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94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平治信息”)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平治信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鉴证报告第 1 页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平治信息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平治信息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平治信息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平治信息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12 号《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

    (保荐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40,785 股,发行价格每股 4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15.50 元,

    扣除总发行费用 7,711,687.17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288,228.33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7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二)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28.8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募集资金已投入流动性资金补充 19,242.35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结余 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董

    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专项账户,

    活期存款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1906524。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

    业部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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