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易盛: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度,我们作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比达三分之二,委员

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苏文女士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如下:

  黄苏文,女,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核动力工程

专业本科学历,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

师、微软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5年2月任浙江省能源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5

年3月至1997年4月任香港道亨银行文员;1997年6月至2003年8月任杭州宏运电脑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杭州华凌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员;

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二部审计经理;2010年1

月至2011年1月任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1年2月至2013年2月任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部高级经理;2013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北欧安铂(北京)饰

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6月任浙江诺特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雁,女,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8月至

1999年7月任浙江大学计算机系教师,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浙江大学信息学

院副教授,2002年3月至2005年4月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2005年4月至

2010年5月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党委副书记,2010年5月至2017年8

月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党委书记,2017年8月至今任浙江大学计算

机学院教师,2018年8月至今任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

任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应岚,女,1974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0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

  2020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细则的规定,所有议案

资料齐全,审议程序规范,各位审议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并且认真审议了所有议

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

作。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通过多渠道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天

健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工

作的进展情况,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认真、仔细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同时,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

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2021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

提高专业水平,密切关注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掌握

监管重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审计委员会:黄苏文、冯雁、应岚

                              2021年4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黄苏文          冯  雁         应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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