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独立董事李定清先生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定清先生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一方面,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维护公

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

极关注公司发展并参与研究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为公司的审计及内控、薪酬激励、

提名任命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1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定清   11     1      10     0    0       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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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报告期内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报告期内现场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在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关联交易、聘任副总经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会计政策变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在 2020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及制订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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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5、在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

独立意见。

  6、在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意

见。

  7、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全

资子公司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9、在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2020 年半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以及 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0、在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

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了公司 2020 年内控制度及实

施情况,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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