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1-020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南

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4.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7,3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8,223,462.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076,537.13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和信验字(2020)第 000069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7,3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8,223,462.87

募集资金净额                         399,076,537.13

减:手续费支出                            845.40

加:利息收入                            17,686.23

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款)                    399,093,377.9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山东缔尔玛服饰有限公司、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378040100100089125   345,569,601.5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81601080801421006370   10,001,288.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1606036829200051253   43,514,750.55

        合计                    399,085,640.83

   注:募集资金余额与上表中募集资金结算账户差异为 7,737.13 元,主要原因

为公司支付发行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预计可抵扣增值税额存在差异,致使

公司将存在募集资金结算账户中的资金多转出 7,737.1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资金暂时存放在公司一般账户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该资金

转回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

不存在违规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山东南山智

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

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山东南

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内容。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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