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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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69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勇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

                     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69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玲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

                     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47

号”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明环保”)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7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6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66,234.34 万元。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ZF10713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78 号

文”批准,伟明环保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开发行 1,2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0,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143.3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856.7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53 号验资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伟

明环保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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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出

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

计划。                   作计划。

                      已与公司签订《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换公司债券之保荐与承销协议》,上述协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和义务。

                      除日常沟通外,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对公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司进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对其有关事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持续督导期间,伟明环保未发生须公开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表声明的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持续督导期间,伟明环保无违法违规情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况;相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间,伟明环保无违法违规情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况;相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核查了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规则、《关联方交易公允决策及资金往来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等相关制

的行为规范等。               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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