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鲁抗医药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经核查相关资料,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80,229,73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412,635.43 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超过预计范围,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为公司强化环保治理及业务发展正常所需,交易价格公平、公开、公正,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程

序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公司的

运营环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对上市公司治理的规

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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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

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玉强  孙宗彬  黄正明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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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玉强         孙宗彬        黄正明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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