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有关调整2021年度对外担保安排额度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

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光、毛景文、李常青、何福龙、孙文德、薄少川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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