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除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 189 名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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