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平安汇通-惠安17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平安汇通-惠安 17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

          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汇通-惠安 17 期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惠安 17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惠安 17 期”的转让业务。

  二、 “惠安 17 期”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惠安 17A1”,证券代码为“137821”,到期日

为 2022 年 3 月 2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

分利息;证券简称“惠安 17A2”,证券代码为“137822”,到期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证券简称“惠安 17A3”,证券代码为“137823”,到期日为 2024 年 3 月

2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 “惠安 17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惠安

17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惠安 17A3”的单笔成

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惠安 17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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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

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惠安 17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

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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