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华泰佳越-宝湾物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华泰佳越-宝湾物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泰佳越-宝湾物流一期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宝湾物流一期专项”)提供转让服务。现

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宝湾物流一期专项”的转让业务。

  二、 “宝湾物流一期专项”设立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0 宝湾 A”,证券代码为“121531”,

到期日为 2056 年 12 月 18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

后一期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0 宝湾 B”,证券

代码为“121532”,到期日为 2056 年 12 月 18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

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 “20 宝湾 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0 宝

湾 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宝湾物流一期专项”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 1 —

书。

   五、 “宝湾物流一期专项”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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