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华泰佳越-宝湾物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泰佳越-宝湾物流一期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宝湾物流一期专项”)提供转让服务。现
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宝湾物流一期专项”的转让业务。
二、 “宝湾物流一期专项”设立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0 宝湾 A”,证券代码为“121531”,
到期日为 2056 年 12 月 18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
后一期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0 宝湾 B”,证券
代码为“121532”,到期日为 2056 年 12 月 18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
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 “20 宝湾 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0 宝
湾 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宝湾物流一期专项”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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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五、 “宝湾物流一期专项”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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