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1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1 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截止 2021 年 4 月 15 日,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已连续 29 个工作日低于 1 亿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及代码:改革基金:160136;改革基金 C:0107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截止 2021 年 4 月 15 日,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已连续 29 个工作日低于 1 亿元。

  若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30 个工作日低于 1 亿元,

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将以 2021 年 4 月 19 日为最后运作

日,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若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投

资者盲目投资于存在溢价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损失。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

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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