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4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业年年利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0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开 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告依据 《兴 业 年 年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兴 业 年 年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
注: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第六个开放期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投资
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
作日,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7 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
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
放期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
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除外)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
通过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
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除外)的销售网点追加申
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通过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
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
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
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 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投资人在
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 购 金 额 (含 申 购 费 ) 申购费率
M<100 万 元 0.6%
100 万 元 ≤M<300 万 元 0.4%
300 万 元 ≤M<500 万 元 0.2%
M≥500 万 元 按 笔 收 取 ,1000 元 / 笔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赎回, 除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外,机构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 500 份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通
过销售机构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蚂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赎回时,每次赎回份额申
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
除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外,机构投资
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 500 份,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
基金份额最低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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