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

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

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

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不高于人民币 120 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

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2、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3、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

在公司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或者津贴;

  4、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

实报销。

  四、其他事项

  1、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

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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