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出具的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诉基本情况
本次裁定为对公司及周德洪先生涉嫌单位行贿罪的终审裁定。本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4 日、11 月 18 日、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编号:
2021-003;2021-047;2021-048)。
二、裁定情况
根据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如下:
1、被告单位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
币二百五十万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 10 日内一次性缴纳)。
2、被告人周德洪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
币五十万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 10 日内一次性缴纳)。
原判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 披 露 网 站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 刊 登 的 相 关 公 告 ( 编 号 :
2021-047)。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裁定的执行预计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周德洪先生未在本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人员将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
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无锡中院出具的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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