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海宁皮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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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

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

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

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

决议、履行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各次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计划及决策,监事会主席多次列席了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从而对公司经营决策方面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七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

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李宏量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

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仅审议 2020 年第一季

度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未单独披

露。

  6、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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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

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7、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仅审议 2020 年第三季

度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未单独披

露。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依法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

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

真的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020 年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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