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1,054,770.3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46,786,422.67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

民币28,091,131.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

司 实 现 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809,113.1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07,147,906.65元,减去2020年度派发的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146,680,421.60元,其他

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2,405,337.0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2,143,344,165.95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股东,公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933,608,432股为基数,

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29,336,084.32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保

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

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盈利状

况和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

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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