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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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7 次,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职务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贾国华  独立董事     5       5       0      0

  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贾国华  独立董事      2         0       0

  本人系 2020 年 5 月 22 日新聘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本

人均已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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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形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专项意

见:

   (一)、2020年08月27日对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

议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11月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收购光伏电站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2020年11月3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积极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作为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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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本人就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及对外投资规划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

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绩效考核及薪酬水平;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

勤勉、忠实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

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加独立董事后续

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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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的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

司的健康发展谏言献策。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切实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更多参考意见,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努力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贾国华

                  2021 年 0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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