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分红也会得实惠

在倡导持续合理分红的同时,意见稿还鼓励上市公司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现金回购股票等多样化方式回报投资者。在分红公司数量和总额不断提升的同时,上市公司整体股息率也逐年上升。上交所专家认为,上市公司分红实践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公司分红预期不明确、分红机制有待完善、股利支付率还不够理想等。

在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背景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16日出台,尝试借助外部政策的约束和鼓励,引导上市公司更多采用分红派息的方式回报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等四种备选分红政策。对于选择剩余股利政策的公司,要求披露未来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例外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分红政策实施利润分配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按照意见稿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将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

在倡导持续合理分红的同时,意见稿还鼓励上市公司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现金回购股票等多样化方式回报投资者。

“非强制性”成为意见稿最显著的特点。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稿意在倡导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而非强制公司分红,即通过制定一些外在的约束和鼓励性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作出有利于股东利益的现金分红决策,形成对股东现金回报的文化,并使之进一步与鼓励长期资金入市形成良性互动。

此外,以信息披露为本加强对上市公司分红决策的市场约束,并引入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的约束机制,也成为意见稿的亮点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监管层的持续引导和规范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正显现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以沪市为例,2011年现金分红总额达4720亿元。截至2011年底,连续十年分红的上市公司为129家,占上市满十年上市公司总数的18.5%;股利支付率连续五年超过40%的公司为24家。

在分红公司数量和总额不断提升的同时,上市公司整体股息率也逐年上升。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间,沪市分红公司的平均股息率(以年末收盘价计算)分别为0.85%、0.94%和1.49%。

即便如此,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仍与成熟市场有着惊人的差距。上交所专家认为,上市公司分红实践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公司分红预期不明确、分红机制有待完善、股利支付率还不够理想等。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2010年共有854家上市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占比接近四成。另外,有422家上市公司在2006年至2010年的五年间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仇彦英表示,在证监会着手建立上市公司强制分红机制的基础上,意见稿有望借助非强制性的制度设计,提升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意愿。

国内资本市场,多年来备受“重融资、轻回报”的诟病。投资者无怨无悔地付出,却难以获得真金白银的回报。价值投资理念的缺失,不仅导致了投机文化在A股盛行,更令众多以稳健增值为目标的长期资金退避三舍。

国开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程文卫表示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对于正处于“新兴+转轨”阶段的A股市场而言,借鉴境外市场经验,设计符合本土市场实际状况的分红制度已成当务之急。

在此背景下出台的意见稿,也因此被寄予厚望。此间专家表示,收益结构的改善能促使投资者重点关注具有较高分红水平的优质上市公司,从而自觉减少投机行为。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也能使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前景形成理性预期。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一制度设计有助于培育价值投资理念,普及健康股权文化。

此外,现金分红可以减少公司内部人可支配的现金流,抑制盲目的投资扩张,促进公司资金的合理配置。同时,现金流的真实流出可以降低公司业绩作假的可能,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从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人们或许可以期待,在日臻完善的发行、分红、退市等相关制度“指引”下,A股能真正卸下“圈钱”的骂名,稳步迈入投资与回报均衡的“价值时代”。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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