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肝受损患者应减小卡博替尼剂量

当药物的不良反应解决或改善时,即返回至基线或解决至1级,可减低剂量如下:如之前每天接受剂量为140mg,恢复治疗采用剂量为每天100mg。如之前每天接受剂量为100mg,恢复治疗采用剂量为每天60mg。

如之前每天接受剂量为60mg,除非在恢复治疗时采用每天60mg的剂量发生耐受,否则需终止使用卡博替尼。禁忌领域上,卡博替尼无特定禁忌证,但使用时需参考剂量调整、不良反应及特殊人群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方面,妊娠期患者在妊娠期妇女中、没有可得到药物关联风险的相关数据。给予妊娠期妇女卡博替尼,可能致胎儿危害,必须告知具有生殖潜能的女性,使用卡博替尼治疗期间及停药后4个月内需有效避孕。

中度肝受损患者应减小卡博替尼剂量

哺乳期患者没有关于卡博替尼、或其代谢物是否在人乳汁中存在,或它们是否影响喂养婴儿或乳汁生产的研究资料。育龄期患者没有数据报道,卡博替尼是否对人体生殖能力存在影响,但是动物实验结果证实、卡博替尼能损害雄性和雌性生殖能力。

尚未在儿童患者中,研究卡博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人和年轻患者间、未观察到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的差别。

肝功能不全患者,建议在轻度或中度肝受损患者中、减小卡博替尼使用剂量,建议有严重肝受损患者不使用卡博替尼。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有轻度或中度肾受损患者中无须剂量调整,但是目前没有在有严重肾受损患者中,使用卡博替尼的经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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