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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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159

基金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

公告依据

                  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年2月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2月2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2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A   财通资管健康产业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159           0121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已在

直销柜台有认购过本基金基金份额记录的投资者不受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

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

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每个

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元,

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 A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

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

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

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

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

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

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0.60%

    100 万元≤M<500 万元        1.00%           0.4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

购费率。

  (6)关于本基金参加非直销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详见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或

说明。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

4.2 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

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

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3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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