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989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或“精装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
行的方式进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
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
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
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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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
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
撤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
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
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 2022 年 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57,7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57,7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
销金额为 17,31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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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
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8、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
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
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 2022 年 2 月 18 日(T-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及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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