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吴文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特定股

东吴文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992,746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的 2.17%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收到吴文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述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吴文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5,992,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1(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 2.16%。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

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

 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为 277,432,481 股,系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份 280,804,041 股减去回

购专户股份 3,371,560 股。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21.12.06      17.19     3,650,000   1.32

      大宗交易

              2021.12.20      17.90     500,000    0.18

吴文伟   集中竞价   2021.11.09-20

                        18.43     1,842,746   0.66

       交易     22.02.21

       合计       -         -      5,992,746   2.16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92,746      2.16    0    0.00

吴文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2,746        2.16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吴文伟先生本次减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 吴文伟先生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即 2016 年 8 月 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4. 吴文伟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自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

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自所持公司股票锁

定期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50%。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要求进行减持。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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