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二二年二月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通裕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
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
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3
三、本次证券发行其它项目组成员…………………………………………………………… 3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8
六、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0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 11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2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12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13
三、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26
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6
3-1-2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王�h、赵涛二人作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
重工”或“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代表人。其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王�h: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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