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广州青木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木有限),青木有限系由刘晓峰、叶永强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9 年 8 月 5 日
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440111000014174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青木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 3 万元。青木有限以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
于广东省广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5693560034G 的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 5,000.00 万元,股份总数 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本公司属电子商务服务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提供电商运营综合服务。产品/提供的劳务
主要有:电商代运营服务、产品的电商零售及渠道分销业务、品牌数字营销业务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广州青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电子商务)、广州启投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投电子商务)、广州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允能科技)、广州青丰
网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丰网仓)、数据磨坊(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磨
坊)、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魄)、上海领势金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领势)、青木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香港)、旺兔柏(广州)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兔柏)、云檀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檀有限)、允盛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允盛香港)、宇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津香港)及云
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檀香港)13 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
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3-2-1-20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
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
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3-2-1-21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
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
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
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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