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关于同德转债赎回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8103      债券简称:同德转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德转债”赎回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同德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

  2、“同德转债”赎回日:2022 年 3 月 2 日

  3、“同德转债”赎回价格:100.56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

为 0.6%,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2 年 3 月 7 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3 月 9 日

  6、“同德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3 月 2 日

  7、“同德转债”拟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德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同

德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同

德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同德转债”将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同德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

持有的“同德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

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同

德转债”,将按照 100.56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

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1,442,8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14,428.00 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93 号”文同意,公司 14,428.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同德转债”,

债券代码“128103”。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5.33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同德转债的转股价格历经数次调整,最新的转股价格为 5.08

元/股。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连续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8 元/股)的 130%(6.604 元/股),已经触

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同德转债”的议案》,决定

行使“同德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同德转债”持有人。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56

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 元/张;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6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2021 年 3 月 26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赎回日(2022 年 3 月 2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41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60%×341/365=0.56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56=100.56 元/张;

   对于持有“同德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

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45 元;对于持有“同德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56 元;对于持有“同德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

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56 元。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同德转债”

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每五个交易日内至少披露一次《可转债赎

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同德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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