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及控股的 19 家下属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
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
为铁力市金新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力金新农”)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 35,000 万元,为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新农”)
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为荣华联合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荣华联合”)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公司全资及控股
的 12 家下属公司 2022 年度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
不超过 35,000 万元。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各银行、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具体如下:
1、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铁力市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铁力支行”)
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本金数额 8,500 万元额度内,公司为铁力金新
农与农发行铁力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铁力农商银行朗乡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朗乡支行”)签订了
《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本金数额 2,500 万元额度内,公司为铁力金新农与农
商行朗乡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农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本金数额 1,000 万元额度内,公司为安
徽金新农与扬子农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本金数额 1,000 万元额度内,公司为荣华联合
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发”)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 8,000 万元以内,公司为 11 家下属公司 2022
年与厦门建发签署的原料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铁力市金新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铁力市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铁力市金新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8,500 万元。
7、被担保主债权期限(贷款期限):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3
日。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 铁力市金新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1、债权人:铁力农商银行朗乡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铁力市金新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等。
6、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2,500 万元。
7、被担保主债权期限(贷款期限):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 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1、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1,000 万元。
7、被担保主债权期限(贷款期限):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荣华联合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荣华联合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主债权本金数额最高为 1,000 万元,在额度内可
循环使用。
7、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24 个月,全部贷款到期日不迟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
8、保证期间: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 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
1、债权人: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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