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在郴州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

了充分利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的发展机遇及优惠

政策,积极推进公司在有色金属领域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有利于拓

宽公司原材料进口及产品出口的销售渠道,积极释放公司的白银产能,

提高公司的利润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助于为公司增

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没有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本次审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

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

  (以下无正文,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健柏:__________________

卫建国:__________________

刘兴树: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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