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

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6.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674,565,33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638,129 股后的 653,927,2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

                -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公司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6.86 元/股。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

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2),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按要求在各个时点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21,204,529 股,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17 日总股本 683,677,810

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3.10%,最高成交价为 5.0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4.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2,568,518.43 元(不含交易

费用)。至此, 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

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

                 -2-

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

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

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相关规定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

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24 日)前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2,142,68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

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的 25%(即 15,535,670 股)。

  (三)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

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将依

法予以注销。

  按照截止 2022 年 2 月 17 日总股本 683,677,810 股(未扣减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一)假设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4-

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变动前                  预计变动后

  股份类别              增减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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