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度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度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1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年2月21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2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开债券A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开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118              51911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

  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5-20个工作日的期间。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

  业务的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

  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

  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即每次打开申购与赎回业务办理时

  间达到5-20个工作日。

    本基金2022年度开放期定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8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

    2.2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日。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但具体业务办理结束时间不

  得晚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15:00。 网上交易全天24小

  时接受业务申请,当日15: 00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第二个交易日受理。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

  日业务受理时间至当日15: 00止,超过15: 00之后的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 1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申购限额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 元,同时每笔申

  购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

    3、直销机构(柜台方式)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

  000元。

    4、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最低追

  加申购金额为1元。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者

  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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