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股票代码:688321 股票简称:微芯生物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十号深圳生物孵化基地2号楼601-606室)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二�二二年一月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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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务必
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重要事项。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
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
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
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
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
款,到期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
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
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
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
行了信用评级,微芯生物主体信用级别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安全性较高,违约风险
较低。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
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对发行人开展定期及
不定期跟踪评级,以对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
公司自身经营或财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增加可转债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
益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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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模及担保事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前,公司将根据公司最新的“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指标状况最终确定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规模,确保不超过
“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的上限。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
风险:
(一)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
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
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
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
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
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
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
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3、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下修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已设置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但未来在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市场因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
及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进而未能实施。若发生上述情
况,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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